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及以下)
发布日期:2020-03-15 17:54:51 浏览次数:0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丙级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丙级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丙级5人,对其他注册人员没有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原有丙级资质证书企业申请乙级);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原有丙级资质证书企业申请乙级);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原有丙级资质证书企业申请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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